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院2024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遵照《西南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本着“优质生源,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结合本单位实际
制定该办法。
一、组织管理
1.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讨论并确定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审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并负责监督对招生政策和纪律执行情况、试题保密等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各专业统一复试。
二、申请条件
1.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弄虚作假所受处罚的情况。
三、接收专业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艺术学(专业代码:130100)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音乐(专业代码:135200)
四、复试组织及实施
1.报到时间:2023年10月10日周二(上午9:00-12:00);艺术指导时间2023年10月10日周二(上午9:00-18:00)
2. 报到地点:音乐学院门厅(西南大学19教教学楼1楼大厅)
3. 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12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5:00开始)
注: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须带上申请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携带的材料: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
(2)本人学生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4)本人详细简历(需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
(5)《2024年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预推免申请表》
(6)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7)(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8)(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9)(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时提供原件)。
五、复试形式及内容
1. 复试采取面试和笔试2种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1)笔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
艺术学专业、音乐专业(音乐与舞蹈教育方向),笔试180分钟
(2)面试
a. 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b. 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c. 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
2. 复试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
a.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c. 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 外语听说能力
(3) 综合素质和能力
a.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
b. 本学科(专业)以外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c. 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
健康情况;
d. 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备注:各专业方向复试成绩占比参看《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为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
绩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 分为60分,按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录取。
2. 考试中舞弊者,其复试成绩计为0分。
3.注意事项: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测试考核及体检不计
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其他
体检可在拟录取后进行;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请拟录取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完成体检(需带照片),体检表交西南大学音乐学院101办公室向老师处,体检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音乐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101办公室)
联系电话:023-68252325
邮编:40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