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院教师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营造学术研究和作品创作氛围,促进学院全面发展,拟于2018年3-7月期间举办西南大学音乐学院教师专业汇报,具体方案如下:
一、汇报人员:
全体专业教师:钢琴;声乐;器乐;舞蹈;理论;每位教师汇报一次。
二、汇报形式:
1、钢琴、声乐、器乐技能展示,限独唱、二重唱(奏);
2、舞蹈技能展示,限独舞、双人舞、领舞;
3、学术汇报,30分钟以上;
4、原创音乐、舞蹈作品展示与讲解,30分钟以上;
5、公开课教学,40分钟;
6、个人专场音乐会,50分钟;
7、教学成果展示(具有教学成果代表性的学生技能展示,限一个节目)。
三、专业要求:
1、 技能教师按照所属专业进行代表本人水平之技能汇报;
2、 理论教师可任选学术汇报、公开课教学,或代表性原创音乐作品展示;
3、 为鼓励科研,具有博士学位(或在读博士)的教师均可选择学术汇报;
4、 教师所报曲目(剧目)、汇报题目及原创题目交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四、年龄要求:
1、2018年7月1日之前未满45周岁的钢琴、声乐、器乐教师必须参加技能展示,愿意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个人专场、二人一场)均可;
2、2018年7月1日之前年满45周岁的钢琴、声乐、器乐教师可进行公开课教学、教学成果展示;也可以选择技能展示,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
3、2018年7月1日之前未满35周岁的舞蹈教师必须参加技能展示,或举办个人专场汇报(个人专场、二人联合一场均可);
4、2018年7月1日之前年满35周岁的舞蹈教师可选公开课教学、教学成果展示、原创舞蹈作品展示与讲解之一;
5、理论教师无年龄区分。
五、汇报时间:
2018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六、曲目(剧目)报送:
2018年3月31日前将技能展示曲目(剧目)、专场音乐会名称及节目、教学成果展示人员及曲目、学术报告题目及原创题目报送到办公室何虎老师处。
七、评判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与年终考核挂钩。
八、评判委员会由西南大学音乐学院选择各科教师构成。
九、展示安排时间和具体节目顺序由学院决定,各位教师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十、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汇报,应向学院提出申请,说明具体情况,获得学院同意。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属于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西南大学音乐学院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