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22版)

  • 20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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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专业培养方案

音乐学(音乐理论)专业,学制 4 年,属性为非师范专业,办学历史悠久,拥有深厚而优良的传统,自上世纪40年代,先后有杨仲子、吴伯超、张洪岛、许可经、李滨荪等知名学者在这里潜心教学,为专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1984年,我院音乐学专业取得了首批高师院校硕士授权点,2009年取得艺术硕士授权点,2010年获得音乐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2011年开始招收民族音乐学与音乐史学方向博士研究生,2014年起开始招收音乐心理学方向博士研究生。

音乐学专业有成熟的办学理念,有优良的音乐实用型人才培养的资源和环境,师资力量雄厚,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强,学术成果较丰,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音乐审美心理及音乐教育等领域的研究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

音乐学专业的毕业生可选择继续深造,可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还可从事音乐编辑、评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就业前景较好。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围绕学校“人格健全、基础扎实、能力突出、素质全面、具有国际视野”的人才培养总目标,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拥有较充分的音乐分析能力和音乐学修养,能适应各类教育机构和文化部门等与音乐行业相关的复合型通用人才,并具备继续深造的潜质和能力。预计在毕业5年左右成为高素质的音乐工作者和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目标1: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具备社会责任感,学术道德高尚,理解并坚守职业道德规范。

目标2:具备较高的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和良好的人文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胜任音乐研究、音乐管理、音乐教学等工作,成为单位的业务骨干。

目标3:掌握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具备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成长为具有创新精神的专门人才。

目标4:具备健康的身心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具备一定的协调、管理、沟通、竞争与合作能力,能胜任各级党政、企事业单位的文化艺术活动的管理和传播工作。

目标5:具有全球化意识和国际视野,了解与音乐专业相关职业和行业发展方面的方针、政策,拥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专业发展意识和能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修读年限内,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并系统掌握学科基础课程知识、专业发展课程知识,具有较好的专业技能,具备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分析并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能力,具备较好的表达和终身学习能力,具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管理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交流能力。具体包括以下方面的能力和素养:

(一)素质要求

1.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观点和方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公民道德水平和社会责任意识;

2. 热爱所从事的音乐事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现代意识和国际视野,对本职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与敬业精神;

2.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4. 有较为深厚的中国传统音乐素养,能够继承和弘扬中国民族音乐文化,具有强烈的民族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二)知识要求

1. 掌握音乐学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包括音乐学各主要学科的系统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

2. 了解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

3. 获得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以及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跨学科知识。

4.熟知和掌握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相关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三)能力要求

1. 研究与分析能力:主修音乐学理论的学生要掌握音乐文献编目与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初步具备对音乐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阐释能力,和应用音乐学理论和音乐学分析方法对人类音乐文化活动的发展历史及本质规律开展研究的能力;主修音乐教育的学生要具备从事基础音乐教育的专业能力,具有教育创新意识和教学研究能力,具有策划与组织音乐活动的综合能力;主修作曲方向的学生要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初步掌握多种音乐风格、体裁、结构和技法等的创作。

2. 音乐实践能力:能将所掌握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应用于教学、研究、表演、创作、音乐管理、主持节目、调查采访、编辑制作等多种音乐艺术实践活动中,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表演能力、制作能力(包括电脑音乐制作、音乐编辑、音响文本处理、多媒体制作等)、各种文体写作能力(包括符合学术规范的音乐学术论文、社会音乐现象报道、音乐演出评论、地方音乐资源调研报告等),以及文化活动策划与组织的社会活动能力等。

3. 创新能力:能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有艺术创新意识、批判性思维、前瞻与反思能力,有一定的创新研究能力,具备自主、自强、拓新、创业的综合能力。

4. 沟通合作能力:具备一定的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能力,具有沟通、协调、管理、竞争与合作能力,能承担相应岗位角色的职能。

5. 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具有一定的使用计算机的能力,包括文字编辑排版,记谱排版,图片与音响文本处理,及多媒体制作。

6. 终身学习能力:对终身学习有正确的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能够通过自主学习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学期与学制

学期:每学年分为秋季、春季和夏季三个学期,夏季学期为选择性学期

学制:标准学制4年,学习期限为3-6年


四、毕业与授位

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西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西校〔2021〕385号)规定的毕业条件,准予毕业;符合《西南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西校〔2021〕33号)规定的学位授予基本要求,授予学士学位。

毕业学分:主修学位150学分,来华留学生103学分。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具体学分要求包括:

通识教育课程:47学分

通识必修课:39学分

通识选修课:8学分

学科基础课程:16学分

学科必修课:16学分

专业发展课程:73学分

专业必修课:28学分

专业选修课:45学分

综合实践课程:14学分

实践必修课:14学分

选修学分:53学分

选修比例:32.9 %

实验与实践课程学分:26.5

实验和实践比例:17.6%


五、主要实验(习)及其教学要求

主要实践:1. 音乐学论文或评论写作;2. 田野采风;3. 学术与艺术实践;4. 社会实践;5. 声乐、钢琴、器乐练习;6. 专业实习;7.毕业论文。

实践教学要求:1.“学术与艺术实践”部分,学生可以参加学院交响乐团、民乐团、合唱团、艺术创作中心的排练、演出和创作活动,提高实践能力;可以听学术讲座,做好听学术报告的记录,写出心得,拓宽研究视野;可以参加专题研讨会或读书报告会,培养独立研究、分析的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可以开展田野调查采风的实践,培养田野工作能力。

2.无钢琴基础、器乐基础的学生采用集体课形式授课,后期由学生提出申请,视其技能水平和考核成绩决定是否采用小课形式教学。

3. 要求全体学生通过以上实践教学,初步具备独立从事实践工作和科学研究的能力。